近年來,我市深入推進金融改革,著力改善金融服務,積極優化金融生態環境,有力支持了經濟社會發展,全市金融運行健康平穩,風險總體可控。但是,仍存在個別企業和個人意圖通過轉型改制、擅自處置抵押物等方式毀棄銀行債務、侵害銀行債權,對金融生態環境和社會誠信建設都造成不良影響。為了防范和制止企業(個人)惡意逃廢銀行債務,維護銀行信貸資產安全和銀行業金融機構合法權益,2018年年初,我市出臺了《煙臺市打擊逃廢銀行債務工作實施辦法》,組織有關部門和縣市區對涉嫌逃廢銀行債務企業采取警示約談、納入黑名單、聯合懲戒和依法打擊等措施,取得了一定成效。2019年,我市將繼續加大逃廢銀行債務行為打擊力度,始終保持打擊逃廢債高壓態勢,為加快推進新舊動能轉換營造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。 專欄介紹